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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urumis AI 总结的文章
- HYBE 以業務上背信罪指控敏熙珍代表,並試圖以面值計算股份出售價格,而敏熙珍代表則希望行使賣出權,以最高 1000 億韓元出售股份。
- HYBE 持有 ADOR 80% 股份,預計將通過臨時股東大會解僱敏熙珍代表,而敏熙珍代表則否認背信罪指控,表示投資是為了提升公司價值。
- 若敏熙珍代表獲判無罪,則可以向 HYBE 提出損害賠償請求,要求支付剩餘任期薪酬,而 HYBE 則將調查敏熙珍代表除背信罪之外的其他違法行為。
閔熙珍 ADOR 代表與 HYBE 的衝突演變成法律訴訟。
[核心] 閔代表,因職務侵佔罪是否成立,其股份出售金額將有所不同
HYBE 指控閔代表企圖奪取經營權,以職務侵佔罪名向其提起刑事訴訟。
🏴☠️ 有罪 判決結果:HYBE 將以面值(30 億韓元)收購閔代表的股份
🏳️ 無罪 判決結果:閔代表可行使賣出權,以最高 1000 億韓元的價格出售其股份
[現況] HYBE 將透過臨時股東大會解雇閔代表
HYBE 持有 ADOR 80% 的股份,因此可以透過大股東決議解雇閔代表。
預計管理層更換將耗時約兩個月
[爭點] 閔代表是否真的犯了職務侵佔罪?
HYBE 的主張 : 閔代表招募外部投資者,企圖讓 ADOR 獨立,並奪走 NewJeans
閔代表的主張 : 招募投資只是為了提升公司價值而進行的討論,並無奪取 NewJeans 的意圖
📢 法律判斷 : 職務侵佔罪的關鍵在於「是否開始執行」,僅僅與外部投資者接觸並不足以構成職務侵佔罪。
[主要變數] HYBE 是否能證明 ADOR 和 HYBE 的損失
職務侵佔罪必須造成公司損失才能成立,但根據股東協議的內容,HYBE 可能有機會證明其損失。
HYBE 的主張 : 閔代表盜取了財務資料和藝人合約資料,給 HYBE 造成損失
🏳️ 若閔代表無罪 : 閔代表可能會向 HYBE 提出損害賠償請求,並要求支付其剩餘任期的薪酬。
[未來展望] 即使閔代表無罪,衝突仍可能長期化
🏳️ 若閔代表無罪 : 閔代表可能會向 HYBE 提起訴訟,主張「沒有正當理由透過股東大會決議將其解雇」。
閔代表可能會提起民事訴訟,例如「股東大會決議無效確認訴訟」或「董事職位確認假處分訴訟」等。
HYBE : 將調查閔代表是否犯有除職務侵佔罪以外的其他違法行為